主页 > imtoken官方安卓版下载教程 > 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思路

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思路

编者按:本文来自链内参考(ID:lianneican),作者:内三君,经Odaily星球日报授权转载。

在这个阶段,社会科技的不断发展,使科技犯罪的层次逐渐从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催生了更多新形式的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当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面临着同样的难题,围绕该技术诞生的新犯罪模式正在增加。

一、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现状

区块链技术最早被称为比特币,而虚拟货币作为区块链技术最成熟的应用,经常被犯罪分子用于信息加密、匿名交易、跨境洗钱和恐怖融资等。因此,2013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相关法律,对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进行警示。监管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鼓励普通人投资虚拟货币,希望降低新的虚拟货币犯罪给监管部门带来的风险。威胁和压力。

国际上,为加强对虚拟货币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于2018年10月修订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明确要求将虚拟资产服务商纳入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范围,明确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而在2019年6月发布的《基于风险的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指引》中,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加坡使用虚拟货币

二、中心化交易所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中的作用

作为虚拟货币流动和聚集的交易场所,中心化交易平台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的应对措施和努力对于各国监管尤为重要。2019年在日本大阪召开的V20大会上,火币与FATF进行了直接对话。火币集团合规部负责人表示新加坡使用虚拟货币,平台高度重视虚拟资产的合规发展,将继续在该领域发力,加强作为虚拟资产服务的平台与监管机构的了解与合作,寻求有效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基于自身完善的安全风控能力,火币此前已开通“技术援助通道”,已帮助全球多个地区的公安、法律部门开展区块链反欺诈、反洗钱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4月新加坡使用虚拟货币,洛阳三套“法治时空”频道报道洛阳某高校教师遭遇电信诈骗,涉案资金流入虚拟货币平台,但在火币等科技公司的协助下,洗钱案成功破案。

2020 年 7 月 16 日,包括奥巴马、拜登、马斯克、贝佐斯和比尔盖茨在内的几位美国知名人士的 Twitter 账户遭到黑客攻击。这是今年7月影响较大的区块链安全事件,也是典型的数字货币反洗钱案件。此类案件的难点往往在于黑客利用各种专业工具洗钱。

虚拟货币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的监管思路

新加坡使用虚拟货币

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欺诈性转账都小于0.14 BTC(即不到1000美元),而且黑客还使用了大量地址进行混淆,这引发了很多关于反洗钱工具的敏感性。要求。不过,根据媒体获得的信息,FBI最终根据美国合规虚拟货币交易所Coinbase提供的KYC信息锁定了嫌疑人。

事实上,恐怖主义融资的整体路径一定不能绕过洗钱。目前,区块链和加密货币技术的出现,让恐怖融资找到了更合适的洗钱渠道。根据数字货币资产追踪平台CoinHolmes的数据,仅2020年上半年,就有13927种高风险资产流入数字资产交易所,包括黑客攻击、资金盘、暗网、赌博等,还有很多其他加密货币地址。,总资产为14.70,000 BTC。

中心化交易作为虚拟货币流通和变现的重要窗口,拥有绝对领先的资产追踪技术和完善的KYC系统,对于推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非常重要。

三、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思路

总体而言,目前世界各国在虚拟货币监管方面缺乏经验和技术。虽然部分国家会采取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过渡性政策,但从长远来看,虚拟货币的跨国性决定了仅在国内采取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政策难以取得实质性效果,有效遏制场外、境外非法交易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调。参照国际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标准的要求,加强对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有效监管和防范,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新加坡使用虚拟货币

(1)采取适当监管措施促进虚拟货币市场平稳发展

虚拟货币交易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和跨国性的特点。如果通过监管完全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等相关活动,那么虚拟货币交易商、兑换商、电子钱包服务商、融资服务商等实体与监管部门的合作其实是非常有限的。此外,市场的稳定性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近期,由于全球几大中心化交易所的不确定性,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市场恐慌进行犯罪和诈骗。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在行业中处于无序状态。该州也有增长。

通过采取适当有效的监管措施,引导虚拟货币市场实现稳定发展,可以促进虚拟货币服务提供者和投资者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的自律和积极性,从而促进其主动防范。并协助打击相关的犯罪活动。

(2)引入合规许可制度,明确相关主体义务

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都修改了金融法律,规定虚拟货币服务提供商必须获得许可才能运营。牌照申请条件中规定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要求其发现与虚拟货币特别是货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时,及时向反洗钱主管部门、区块链信息服务部门报告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对执法部门的举报进行监督管理,形成防控虚拟货币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的合力。

新加坡使用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的监管思路

从目前来看,以火币、币安为首的全球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商在申请合规牌照方面非常活跃。截至目前,火币已在香港、日本、泰国、直布罗陀等国家和地区获得牌照。同时,知情人士透露,除了火币积极申请新加坡PSA和美国MSB牌照外,币安也在申请MSB牌照。它已经准备了很长时间。

通过中心化交易所发放合规牌照有助于明确相关主体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中的义务,从而有效缓解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中的监管压力。

(3)风险为本监管,加强警企合作

基于风险的原则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的建议 1 确立的反洗钱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监管部门应识别、评估和了解与虚拟资产活动以及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的活动和运营相关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基于风险评估的风险管理方法,确保预防或缓解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措施与已识别的风险相称;同时,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识别和评估其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此类风险。

新加坡使用虚拟货币

近年来,全球主要中心化交易所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方面不断发力。以火币为例,2018年7月,火币正式启动链上资金监控跟踪系统的研发;2019年初,火币开通“科技援助频道”,与福建莆田、湖南长沙、河南洛阳等地开展合作。警方开展了相关交流与合作;而从今年6月起,火币就发出“对黑产零容忍”的口号,以雷鸣般的势头严厉打击黑产。

虚拟货币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的监管思路

警企合作是行业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可以利用可以直接接入市场资金和用户的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商有效开展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相关工作,中心化交易所掌握的技术可以协助相关部门监控交易流向可疑资产及其相关活动。现实属于主体,大大降低了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概率。

(4)推动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的国际合作

虚拟货币交易是跨国且快速的。犯罪分子可以很容易地选择在监管相对宽松或不受监管的司法管辖区租用服务器、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网站、提供虚拟货币存储服务或通过互联网实施虚拟货币。犯罪活动使一国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无效,以双重犯罪为主的国际司法协助和引渡也难以奏效。

为此,需要在监管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方面开展广泛有效的国际合作。例如:缔结双边或多边条约;积极参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协调和运作;加强虚拟资产监管调查技术研发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搭建多层次的虚拟货币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信息交流平台、安全技术支撑平台。